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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不起诉决定书“换来”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
时间:2018-09-12 09:00:00  来源:  作者:
 
 “检察官姐姐,谢谢你们的帮助。我考上了大学,还是一本呢!”7月的一天,小风(化名)的一条报喜短信让嘉禾县检察院未检案件承办人长舒一口气。
 

8月31日,一上班,嘉禾县检察院3名员额检察官一同开展一项特殊的工作——“家访”。送一起交通肇事案的当事人小风前往读大学,并为这个拮据的家庭送去了2000元助学金。

 

这起交通肇事案的案情并不复杂。2017年10月28日早上6时许,天刚刚亮。已是高三学生的体育特长生小风驾驶无号牌女士摩托车搭载同学李某,前往学校参加体育训练。经过路口时,因视线不好,为保持安全车速,摩托车撞上了横穿马路的黄某夫妇。小风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黄某妻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小风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嘉禾县检察院得知案情后,掌握到未成年人小风正在备战今年高考,立即派有着丰富未检案件办理经验的检察官提前介入。检察官会同办案警察、社区工作人员带着小风及其家属主动走访被害人家属,对被害人遭遇表示哀悼。并从思想上开导、谈心,“这个孩子也是无心之失”“如果他被起诉,他的大学梦也没了”“为人父母就是希望孩子能有个好的未来”……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小风父母多方筹措赔偿金及时履行赔偿到位。双方签定了和解协议书、谅解书,被害人家属表示不再追究。

 

4月19日,案件移送到嘉禾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姐姐,我还能参加高考吗?”此时距离高考不到50天,如何缓解这起案件带给小风的精神压力,让小风能安心准时参加上高考摆在了检察官面前。检察官加快了案件办理节奏。为减少小风的心理压力和不耽误小风的学习时间,检察官选择了利用休息时间着便服前往小风家里进行问话,并不断地安抚他情绪,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5月24日,嘉禾县检察院对小风作出不起诉决定。由此,小风放下了心理包袱顺利参加高考,并考上了心仪的大学。

 

金黄九月,开学季。小风的人生也迈入了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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