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检察院依法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1.不服人民检察院刑事处理决定的;
2.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要求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
3.不服公安机关刑事处理决定,要求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
4.依法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其他刑事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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