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着整理出一些土地用来种树。2017年2月19日下午,九旬老汉雷某携带锄头、砍刀、打火机来到本村“茶冲岭”的旱土里做农活。这块旱土上,雷某先前种了一排杉树,前几日,雷某将土里的杂草割了并烧了。“我这次到地里,就是把前几天还没有烧完的杂草烧了给来种树”。雷某将杂草整理成一堆,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杂草点燃。没想到刚点燃杂草,就刮起了风。火势被风吹得越烧越燃,火苗也随风燃到东南方向的杉树林里去了。尽管雷某及时扑火,但是风大火旺,根本无法扑救。
附近做事的村民见状,有的加入了救火队伍中,有的打电话求助专业救火队。在村民、镇村干部和县林业局专业扑火队的努力下,大火于下午五时被扑灭。经郴州市旭鸿司法鉴定所技术鉴定,此次森林火灾的过火面积为176.2亩,其中过火有林地面积63.5亩,灌木林地面积60.7亩,宜林荒山面积52亩;受害树种为杉木、马尾松;火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64858元。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雷某因过失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过火有林面积达63.5亩,危害公共安全,应当以失火罪追究雷某的刑事责任。检察官提醒,农民伯伯在处理田地间杂草时候,千万不能通过火烧方式来处理,一旦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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