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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菜价”收购一车钢材 女老板赚了生意赔了自由
时间:2018-05-15 09:04:00  来源:  作者:
 

做钢材生意的女老板被利益蒙蔽了双眼,明知朋友介绍的一车钢材是赃物,依然以“白菜价”进行收购,结果赔上了自己的自由。日前,经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县法院依法判处周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03年下半年,周某在嘉禾县塘村镇做钢材生意,经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宜章县的姚某(姚某等人犯诈骗罪,已另案处理)。一日,姚某主动联系周某称,手上有一车钢材需要出手,你过来看一下。几日后,周某来到宜章县见姚某。姚某带着周某查验货物后,钢材是被包装成捆的,有二、三十米长,成带状。姚某向周某托出了这一车钢材的“来历”,自己运输钢材到一个厂里,厂里不肯给钱,只好押着这车钢材来抵债。姚某还拿出了假制的盖有印章的厂里证明文件给周某看。周某多年从事钢材生意,一眼便识破了姚某的小把戏,肯定这车钢材一定来路不明,正好杀价。

 

“这个钢材是外地的,在我们这边不好用,只能当废铁收。”周某不断地杀价。最终,两人协商这车重21.6吨的钢材以1800元/吨的价格成交,运费另算,共计4.4余元。经查明,这车钢材实际市面价格为12.96万元。此后,为了保证安全,姚某打电话告知周某这车钢材是自己诈骗得来的,要赶紧处理。

 

那么这车钢材从何而来呢?据了解,姚某等人从他出购买了一整套假证件,姚某等人携带假的驾驶证件驾驶挂牌车窜至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再利用假的个人信息与某汽车运输服务部的经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将一批带钢由武汉市运输至广州市。途中,姚某等人再扔掉假冒的车牌等资料,换上真实的车牌,将骗1得的带钢21.6吨运往郴州市宜章县寻找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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