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与家人在两村具有争议土地上倾倒泥土,与邻村的曹某衍发生争执,误将前来劝架的曹某武用剪刀扎伤。日前,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何某起诉至县法院。
2017年4月8日,何某与家人在两县两村(嘉禾县平峰村与新田县田心村)自留地交界处倾倒泥土。因何某自留地在坡上,曹某衍自留地在坡下,导致何某倾倒泥土时有泥土滚下坡在曹某衍自留地上。加之,两户人家的自留地范围历来便有争议,何某和曹某衍两方发生了争吵。争吵过程中,曹某衍的手不断挥舞,指指点点的。“你是不是要打人啊!”何某说到。话没说话,曹某衍便将在场的何某兄弟推了一把,何某三兄弟便一扑而上将曹某衍按倒在地进行殴打。混乱中,曹某衍爬起来逃跑呼喊着“有人要打人了!”,而何某三兄弟在后猛追。
在附近的曹某武听闻救命声,赶紧跑向曹某衍阻拦何某三兄弟的追赶。何某见追过来的曹某武,以为曹某武是前来帮助打架的,便与曹某武扭打在一起。现场一片混乱,曹某武的左额头和后背被“硬物”狠狠地扎了一下,原来是何某持剪刀所为。现场不久被其他赶来的村民控制,在医院曹某武的左手小指根部缝了2针,左边额头缝了4针,经鉴定属于轻伤二级。
案发后,何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罪行,并与曹某武自愿达成刑事和解,赔偿曹某武损失共计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