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无分文的李某窜至嘉禾县某停产煤矿,先后四次从矿区盗走不锈钢门板5块。最终被值守人员当场抓获。日前,经嘉禾县检察院起诉,李某因犯盗窃罪获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2018年4月22日清晨,自称“家里没有吃的东西”的李某窜至嘉禾县某煤矿。趁无人注意,偷偷溜进仓库,该仓库用于摆放挖煤机械设备和零部件。李某绕着仓库里的机械设备走了一圈,锁定了目标“铁质散热门板”。李某将门板从破碎的窗户扔出后,走出仓库背上门板沿小路离开。不过,很快就被矿区值守人员肖某发现,事情败露。
据李某交代,这并不是他第一次作案。2018年3月25日,“想搞些废铁去卖”的李某盯上了仓库门未上锁的矿区。见矿区的不锈钢门板易于拆卸,李某一下子卸下了两块门板,用板车拉进村卖得100元。
“那个矿区已经关闭,很少有人出现,地方有偏僻,容易得手。”李某向办案检察官坦言,尝到甜头的李某又于3月31日、4月1日两次进行盗窃门板。经鉴定,李某四次盗窃的5块门板市面价值为2360元。